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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~~
目前勞工的退休年齡是幾歲?
有分男生和女生嗎?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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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勞工退休金是僱主給付勞工老年後的養老金,簡稱「勞退金」
   (1) 94年6月30ㄖ以前的工作年資及選擇舊制者,必須符合「勞動基準法」第五十三條「自請退休」規定,核准後,由僱主一次發給退休金。此部分有工作年資、年齡限制,必須完成「退休」程式
  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:
   勞工有下情形之一,得自請退休:
   一、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
   二、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
   三、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
   (2) 94年7月1ㄖ以後任職及選擇新制者,雇主依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按月提繳6%退休金,存入勞保局設立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勞工年滿60歲,自行向勞保局請領。已請領退休金者繼續工作,雇主仍應提繳,所以,已沒有「退休」問題
2 勞工保險是勞工在職期間投保的社會保險,未來是辦理「退保」,領取「老年給付」,可以簡稱「勞保金」、「勞保年金」,與「退休」無關
   以往老年給付僅有「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」,97年7月17ㄖ修法,將老年給付改為「老年年金給付」、「老年一次金給付」,但針對修法前已投保勞保者,保留「選擇」權
   (1)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二項:
    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,亦得「選擇」一次請領老年給付:
    二、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,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
    三、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
    四、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,年滿五十歲退職者
   必須是在投保中,符合上述各款之一時,繳交存摺封面影本,由投保單位辦理退保及申請老年給付。僅退保未同時提出老年給付申請,就喪失此項選擇權,必須再重新投保,才又具備此項選擇權,或等到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五項請領年齡後,再提出請領老年給付
   (2)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項:
   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,請領老年年金給付;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,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
   (2-1)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五項:
   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:46年次以前出生者皆為60歲,47年次出生者為61歲,48年次出生者為62歲,49年次出生者為63歲,50年次出生者為64歲,51年次以後出生者皆為65歲
   (2-2)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之二第二項:
   保險年資滿十五年,年齡未符合第五項規定者,得提前五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每提前一年,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%,最多減給20%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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